近三年来,一个外来名词“社会企业家”(social entrepreneur)在中国逐渐流行。这个名词,源自美国记者伯恩斯坦的一本《如何改变世界——社会企业家与新思想的威力》。作者对社会企业家作了如下定义:“他们以改善社会、造福人群为自己的事业,执着地经营所认定的‘社会企业’,不投机,不放弃。他们选择的‘社会企业’领域,多处在非主流的社会边缘地带,经营目标就是要改变这些艰辛、荒芜、贫穷的世界角落,为那里的人群建立更适合生存的条件和权利。他们的普遍认知是,自己要争取的权利是普适的一种人权价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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