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新传媒
财新传媒
1111111
财新通行证
T中

如果流量劫持是一种罪

阮一峰
2015年06月29日 11:19
这个案件不具有普遍意义,判决也不一定能被推广,但流量劫持第一次被认定是犯罪,毕竟迈出了司法的第一步

阮一峰

IT专栏作者

  据媒体报道,2015年5月25日,重庆电信的两名员工被捕,罪名是流量劫持,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。这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在司法上明确:流量劫持是一种刑事犯罪。

  流量,就是上网需要的数据量。网络运营商的上网套餐卖的就是流量。有了它,你才能浏览网页、下载歌曲、收看视频。如果你想访问A网站,但是有人偷偷做了手脚,让你实际上打开的是B网站,这就叫流量劫持。

  重庆电信的那两名员工劫持了宽带用户的流量,在网址后面添加推广码,导向特定的网站(主要是百度),使得百度认为这些访问量是经中介网站推广而来,从而支付中介费。据报道,这两人通过这种方法,在不到一年时间内,已获利150万元。

版面编辑:刘潇

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/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。未经许可,禁止进行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。

如有意愿转载,请发邮件至hello@caixin.com,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,方可转载。

推荐阅读
财新移动
说说你的看法...
分享
取消
发送
注册
 分享成功

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>>